时间:2021-06-30 22:53:59
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扣款:1。连续扣留,即发包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比例扣留;2.一次性扣留,即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。
[法律依据]
《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第3条,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订金预留和返还的内容,并与承包人就合同条款中与订金有关的下列事项达成协议:
(一)保证金的预留和返还方式;
(二)存款预留的比例和期限;
(三)保证金是否支付利息,如果支付,利息如何计算;
(4)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和计算方法;
(五)押金预留和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和费用等纠纷的处理程序;
(六)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索赔方式;
(七)逾期返还定金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。